| 齐鲁大地,黄海之滨。在这个有着蓝天、碧海、金沙滩美誉,因“日出初光先照”而得名的地方,有一个备受当地百姓交口称赞的先进集体——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。这个曾荣获“集体一等功”、“国家级巾帼文明岗”、“全国青年文明号”、“全国老年维权先进集体”、“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”等荣誉称号的集体,在“大学习、大讨论”活动的热潮中,紧紧围绕“司法为民”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,用实实在在地行动诠释着“人民利益至上”的深刻内涵,努力回应着新形势下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,作活了“司法为民”这篇大文章。
“人民利益是党和国家立足的根本,是当前一切工作的努力方向。法院工作搞得好不好,最终要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,答应不答应。”东港区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李志毅对记者深有感触地说,“‘大学习、大讨论’活动在我院开展以来,我们时刻牢记‘人民利益至上’的指示,认真了解社情民意,细心倾听人民呼声,切实维护人民权益,服务和保护好民生,努力兑现着让人民群众‘少跑一趟腿、少花一分钱、少费一份心’的庄重承诺。”
便民连心 方便人民群众诉讼
“通过对胡锦涛总书记‘三个至上’思想的深刻剖析,特别是对‘人民利益至上’内容的全面把握,我深刻认识到,为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服务,把工作做实做细,做到当事人心里去,真正让老百姓体会到社会主义司法工作的优越性,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永恒追求。”
——摘自该院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魏绪壮“大学习、大讨论”活动学习笔记。
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、消灭在萌芽状态。东港区法院根据人民法庭贴近基层、贴近群众的实际,积极构筑“矛盾不出村,纠纷不上交”的便民诉讼网络。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,今年3月在全区未设法庭的5处镇、街道全部挂牌设立了“巡回法庭”,每周二、五定期到巡回法庭办案;每逢大集,组织法官到集市办公,接受法律咨询,就地调处纠纷。广大法庭法官脱下法袍、放下法槌,深入田间地头、集市街头、村头码头,让群众“足不出镇”就可以化解矛盾纠纷,深受群众的肯定和赞誉。今年以来,该院先后为行动不便和偏远乡村群众巡回开庭30余次,在乡镇集市成功就地调处简易民事纠纷130余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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